国务院催着医院门诊药房关门?县医院院长为何说这是大势所趋?

将门诊药房从医疗机构剥离有了明文规定,公立医院该如何做好“医药分开”?我们不妨从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珠江新城园区(以下简称广州市妇儿中心)将成人门诊药房剥离的做法中进行探讨。
近日,公立医院取消门诊药房的呼声越来越高,这其中缘由也是来自于2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新文件,即《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以下简称《意见》)。
“医药分开”首次出现,是在1997年1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最早提出了“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此后,国务院开始主导医药分开。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又发布了《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试点城市所有公立医院“医药分开”,这意味着以“医药分开”为主的公立医院改革将在全国战略性扩容铺开。
而《意见》中关于“医药分开”将门诊药房单独提出来,则是更为具体的内容,作为公立医院,如何做好取消医院内的门诊药房工作,我们不妨从广州市妇儿中心最近的一则新闻说起。
新闻事件追踪
2月8日,广州市妇儿中心正式施行“医药分开”,将成人门诊药房移出医院,而从2月8日开始,所有成人患者的处方左上角都会注明取药的地方——院外的广药集团大众医药妇儿中心店(以下简称广药中心店)取药或院内西药房取药,预计2月底,儿童药房也将全部分离出去,这是“医药分家”政策在广东地区首个正式落地试运行的试点。
作为新医改“医药分开”的一个创新举措,同时又是广东省首家实现“医药分开”的公立医院,这种尝试及做法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其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1、广州市妇儿中心与广药集团合作是否能够真正的实现“医药分开”?
2、处方中特意标明到广药中心店取药,与公立医院合作是否存在利益关系?如何保障药品的安全性?
这不是真正的“医药分开”,医生不能替患者指定药店取药
关于广州市妇儿中心将成人门诊药房分开,算不算是医药“医药分开”,网友有话说:
朱小鹏:这是怎么样的医药分家?简直就是瞎扯淡!分就分彻底,医生不管患者买药点,只管收自己的诊疗费就行了。
飘扬的胡萝卜:原先药企给大夫临床费,改革后这个钱企业还是要出,而且出的更多,只不过不再给大夫了。
郑会忠:提倡破除以药养医,但没有解决以什么养医的问题之前,这应该就是个伪命题,为追求医药分离而分离,最后是一地鸡毛。
确实,《意见》中已经明确写到:门诊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医生在处方中指定药店让患者取药,这一点就侵犯了患者的自由选择权,也违背了推行“医药分开”的初衷。
“医药分开”就是要切断医院采购与药品销售的连接链,医院只配药不卖药,彻底抛弃医药不分机制产生的不良作用(开大处方、药品回扣等),从而推动医生只从病情需要出发处方配药。
广州市妇儿中心与广药集团从管理性质上来说,都隶属于国企,而《意见》中提到的零售药店是属于社会层面的药店,就利益关系而言,社会药店不可能进行药品回扣贿赂行为,也就不存在处方与药品之间的利益链,这是因为社会药店会在政府规范的市场秩序里开展价格竞争,如果要送回扣,就是增加了药店的运营成本,必然通过提高售价来获得损失的这部分利益,从而造成顾客流失。
如何保障院外药店药品的质量
“医药分开”后患者普遍担心的药价和药品质量问题,医院将门诊药房剥离,该如何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对此,广州市妇儿中心副主任冯琼表示,“市妇儿中心目前的定点合作药店广药集团大众医药是国企,以前也是市妇儿中心的药品供应商之一,药店通过食药监部门一系列审批程序才能开张运营,所供应的药品也统一在全省的阳光采购招标平台上采购,“所以药品质量和安全肯定是有保障的,同时医院还会对整个发药环节进行监控。”至于药品价格,药店实行的是政府最高限价,“也就是说,药店里药品的价格绝不会高于以往医院的定价。”
广州市妇儿中心药学部部长陈怡禄也介绍说,处方上写明药店并不是强制患者一定要在医院的合作药房取药,而是因为只有与医院合作的药房才能与医院联网,这样医院才能追踪患者药物的使用情况,为患者用药安全提供保障。
公立医院如何做好“医药分开”
在《意见》第15条中明确写到:推进医药分开。医疗机构应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处方。门诊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具备条件的可探索将门诊药房从医疗机构剥离。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
公立医院想要做好“医药分开”,首先要彻底切断药品销售和医院之间的利益关系,避免过度医疗、大处方的情况发生。其次,院外药房与医院实现联网,医院可对药房等发药情况进行监控和追溯,药品价格执行政府的最高限价,从全省统一的阳光药品招标平台上采购,医院与药房共同对药品质量进行把控。
史家明作为铁力市人民医院、中医院两家县级公立医院的院长,他说他也一直在思考门诊药房的问题,“在公立医院改革过程中,随着控制药占比及药品零加成政策的不断推进,门诊药房基本上就不赚钱了,在经济层面来说已经缺少了之前的优势。在13号文中提到,门诊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这一点,其实在几年前我们医院就已经这样做了,可以说,门诊药房从医疗机构剥离也是大势所趋,但同时我也希望政府能够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加快建立公立医院补偿新机制。”
诚然,广州市妇儿中心把药房彻底分离到医院外,大大减少了患者在医院等候取药的时间,是探索“医药分开”具体措施的典型模式,但同时也应加强与院外药店的合作,患者拿着处方直接到家附近的药店拿药才是真正方面患者的做法,也是“医药分开”最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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