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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焦点】微信低价销售假肉毒素,女微商被检方批准逮捕

380阅读2017-02-22

 中国整形美容协会新闻中心(0755-21634886)

█ 医美视界——因医美人而生,与医美人同行!


 本文来源江海晚报(记者 张亮) 图片/摄图网



  

  医美视界据江海晚报消息 一个在网上做美容产品的女老板,为了赚取利润,竟出售假肉毒素,并在家中囤积了大量货源。2月20日,刘某因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被批捕。


  微信里做起假肉毒素生意


  刘某现年46岁,高中文化,家住南京,无业。2015年6月,刘某做起了微商,在微信上销售美容仪器和相关耗材产品。2016年4月,刘某发现卖肉毒素赚钱多,而且需求量很大,就打定主意干这行。


  想法有了,货源是关键。刘某开始留意一些与美容有关的微信群,很快就找到了两个理想的供货商。不过,刘某并没有走正道。她开始从两个上家那里大量购进假的肉毒素,少的时候买100瓶,多的时候买上千瓶。起初做的规模小,刘某直接把肉毒素和其他美容产品放在家里。后来“事业”越做越大,刘某索性在南京租了一个仓库专门放各种美容产品,还请人帮着负责仓库看管、肉毒素包装以及给买家发货。


  2016年12月21日,吴某(已取保候审)通过微信与邓某(已取保候审)联系,向其购买10盒假冒肉毒素,商定每瓶400元,随后邓某告知上线刘某。吴某通过支付宝将购买假肉毒素及色料的款项共计6000元转账给邓某,邓某扣除自己赚取的差价,将3000余元转给刘某。随后,刘某指示叶某(已取保候审)将10盒包装好的假肉毒素通过快递寄到吴某指定的南通市某小区。


  2017年1月11日,发往南通的10盒肉毒素被查获。经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鉴定,该批肉毒素属假药。案发后,公安民警又查获了犯罪嫌疑人刘某转移的部分假药,其中440盒包装好的肉毒素也全部被鉴定为假药。


  自行包装走“低价亲民路线


  刘某销售的所谓肉毒素,打的是价格优势,质量自然无从保障。从上家买的肉毒素,只有一个个透明的玻璃瓶里装着白色粉末,没有任何包装。买来后,刘某会和雇佣的工人一起给肉毒素贴标,再用纸盒包装。这些包装材料,如肉毒素的外包装盒、托盒、瓶身标贴和说明书,一般上家会随货品一起发送。


  据刘某供述,肉毒素根据其包装颜色一般被分为“白毒”“粉毒”“绿毒”等等。以“白毒”为例,刘某进货价为65元,卖出去价格一般在130元至200元,要赚到一倍乃至双倍利润。不过,即便如此,相对于正规产品价格,刘某卖的肉毒素还是走的“亲民路线”,买的人也不少。


  其实,对于自己售卖的这些肉毒素,刘某很清楚是假药,她也用这些药在自己身上打过,没有任何效果。她的看法是“也对人体没什么害处”。出于利益,她还是想搏一把。“一方面我是希望自己手头的货品品种多一些,要是客人要这些货我可以联系客户,顺带着推销一些其他产品;另一方面就是想挣点钱,有点盈利。”


  肉毒素使用有严格管理规定


  肉毒素具有神经毒性,能阻断外周胆碱能神经末梢,导致肌肉麻痹,从而达到除皱、瘦脸、瘦腿的效果。正因为如此,即便“有毒”,不少明星、爱美人士仍然不惜重金去注射和追捧。


  其实,临床上常用的A型肉毒毒素,有着严格的管理使用规定。据办案检察官介绍,2008年7月,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决定将A型肉毒毒素及其制剂列入毒性药品管理,药品批发企业只能将A型肉毒毒素制剂销售给医疗机构,未经指定的药品经营企业不得购销A型肉毒毒素制剂。药品零售企业不得零售A型肉毒毒素制剂。本案中,刘某没有任何医疗许可资质和任何专业培训,销售的肉毒素也都没有经药监部门备案,已经属于违法行为。


  检察官提醒广大爱美女士,与正规产品相比,价格较低的假冒肉毒素,纯度低、含有的杂质较多,很容易使得消费者出现不良反应,甚至出现毁容乃至威胁生命安全等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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