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供需关系 优化医保基金投入

作者胡善联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上海市卫生发展研究中心
我国三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率已经达到98%左右,尽管制度内的报销比例较高,但实际的保障水平还有待于提高,亟需进一步降低自费比例。为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需要发展各种类型的补充保险,如制定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方案或通过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来解决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外的高额医疗费用保障问题。如深圳市通过建立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增补医疗药品和诊疗目录;青岛市在“三保合一”的基础上,通过财政出资的大病医疗救助制度,由医保、药企和患者三方来共同承担高额的药品费用。既提高了广大参保人员的用药水平,同时也提高了基金的使用效率。
目前各地将原来医保目录外昂贵的自费药物,列入地方增补药品目录或大病救助制度,报销的比例已有很大提高。各地保障范围和水平也各具特色,如江苏省为减轻重大疾病患者看病负担,在国内率先通过医、保、药三方谈判(医保部门、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方式,将一些医保外特殊常用高价药纳入报销范围,如将治疗乳腺癌的注射用曲妥珠单抗(赫赛汀)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赫赛汀”一个疗程的价格约为20万元,按照江苏省已经公布的谈判价格,纳入医保后,参保人员个人自付约在3-4万元,大大降低了患者的经济负担,优化了医保基金的投入。浙江省将贝达制药厂生产的盐酸埃克替尼片(商品名“凯美纳”)纳入省医保支付范围,这也是国内首个被纳入省医保范围的国产靶向肿瘤治疗药物,单次使用价格降低到3000元。青岛市建立政府、患者、药企和慈善组织共同参与的大病共助制度,对一些价格昂贵的救命药推广使用,政府每年投入3亿元支持重大疾病的医保报销,按最高费用限额内个人自负费用的70% 给予补助,目前青岛市纳入救助范围的特药、特材种类已扩大到26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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