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卖假药仅罚600多,涉事企业多次上黑榜
文 | 健识局 Yana
编 | Shirley
据多家媒体报道,近日,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今年6月份公布的一份行政处罚信息,引发网友关注。该罚单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涉嫌购进使用假药橘红,并已销售完毕为处罚事由,作出罚款692.5元的处罚。
橘子成熟时采摘剥取果皮、去掉橘皮内部白色成分后晒干称为橘红,中医认为具有理气宽中、燥湿化痰的疗效。
而今年6月20日,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18年5月青岛市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显示,青岛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通过抽检发现,由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购买、销售,标示为“安徽源和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橘红,由于性状、含量两项检测指标不符合规定,依照《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被判定为假药。
处罚信息显示,因涉案产品已经销售完毕,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没收城阳区人民医院违法所得167.50元,罚款525元,合计罚没款692.5元。
对此有网友质疑:是不是罚的太轻了?假药卖光了,经销商和生产商就不罚了吗?
8月11日,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回应称,该医院查验了供货商资质,履行了索证索票义务,但其入库验收记录不规范,依照《山东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使用规则》,不具备从重、从轻、减轻和不予处罚的裁量情形,故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对该医院按照裁量基准规定的中限处罚。该医院已缴纳了罚没款。
有关专家则称,抽检到的橘红性状、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可能药效达不到,但对人体无危害。
同时,由于本案涉及安徽源和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食药监和山东省食药监分别向亳州市食药监和安徽省食药监进行了协查。经协查证明,问题批次橘红为安徽源和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应由属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处置。
健识君查询发现,安徽源和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中药饮片多次上榜国家药监局、地方药监局抽检不合格名单,不合格原因包括含量测定不符合规范、农残超标等。事实上,不仅这一家企业, 由于行业标准缺失、监管不到位等原因,近几年中药饮片已成质量抽检不合格的重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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