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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信封”规则大变,68款重磅药物面临弃标!

健识局625阅读2018-08-23

作者 | 雷公

来源 | 健识局(jianshiju01)

编辑丨leon

8月23日,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印发《关于调整公开招标“双信封”产品价格和采购资格的通知》明确,对公开招标“双信封”产品的中标价和限价挂网产品的限价进行重新计算,于2018年8月进行价格再确认,同时接受中标产品的弃标申请。

《通知》强调,企业递交了价格确认书,同意接受价格调整的,保留中标(挂网)资格,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下调相关产品价格。

中标产品直接下调中标价。而限价挂网产品下调限价,原议定成交价高于限价的,同时下调议定成交价至限价水平。同时,经申诉复核后,价格未作调整的,仍按原价格执行,保留网上采购资格。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其中标价和限价不予调整,前期调整的给予恢复。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不同意接受价格调整的,以及递交了弃标申请的中标产品,视为放弃中标(挂网)资格。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可依申请纳入直接挂网采购。

据健识君统计,康德乐(上海)医药有限公司的注射用唑来膦酸、山东绿叶制药有限公司的注射用七叶皂苷钠、齐鲁制药有限公司的马来酸桂哌齐特注射液、齐鲁制药有限公司的厄贝沙坦片等68款重磅药物面临弃标。

《通知》指出,企业放弃中标(挂网)资格后,由同竞价组经济技术标入围且已报价开标的企业,按报价由低到高依序替补,替补产品价格不得高于放弃中标资格的企业中标价或限价,也不得高于本企业最低次低中标均价。有替补意愿的,请向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提交价格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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