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疗机构间93项检验结果、180项检查资料互认
健我头条64阅读2021-09-18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医疗机构间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和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和医学检验结果互认,以确保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为前提,简化就医环节、缩短等候时间,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检验,减少群众就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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