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征集开始啦!优秀案例将被推广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征集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推动健康企业建设工作,落实《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全爱卫办〔2019〕3号)有关要求,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在健康企业建设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经商全国爱卫办,决定向各地征集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类型及内容
(一)行政推广篇。
请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全面梳理总结在推进健康企业建设过程中具有代表性、可供各地借鉴推广的工作经验。主要内容包括健康企业建设总体情况、工作体制机制、相关政策措施、经验成效等内容,重点突出创新举措、可持续的建设模式和可推广的经验。
(二)企业建设篇。
请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积极组织各级各类企业总结本企业开展健康企业建设形成的典型经验做法。主要内容包括在管理制度、健康环境、健康管理与服务、健康文化等方面采取的具体举措、形成的特色做法和取得的具体成效,如理念更新、经济或社会效益改善等。
二、报送要求
(一)请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送行政推广篇优秀案例1-3个、企业建设篇优秀案例3-5个。同时省级卫生健康委撰写并报送健康企业建设工作总结1份,包括健康企业建设的总体情况、推进措施、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对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优秀案例应标题醒目,内容详实,突出创新内容、有推广价值的具体做法,字数一般不超过2500字(案例模板见附件1)。
(三)优秀案例材料可结合图片、短视频以邮件形式报送,并将邮件名称命名为“XX省-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于2021年11月30日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报送案例材料时,需同时报送“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提交表”(见附件2)和知情同意书(见附件3)。
三、宣传推广
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会同全国爱卫办组织有关专家优选部分优秀案例,形成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集,适时进行公开推介,广泛宣传,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健康企业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1年11月4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征集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的通知》解读
2019年,全国爱卫办、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19﹞3号),近3年来,各地按通知要求大力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积累了大量的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为及时推广健康企业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推动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经商全国爱卫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征集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的通知》。
本次征集的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包括行政推广篇和企业建设篇两种类型。行政推广篇主要为政府部门在推进健康企业建设过程中具有代表性、可供各地借鉴推广的工作经验。企业建设篇为企业在开展健康企业建设中形成的典型经验做法,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健康环境、健康管理等方面采取的具体措施以及形成的特色做法和取得的具体成效。
本次优秀案例的征集由省级卫生健康委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每省选取并报送本地区行政推广篇优秀案例1-3个,企业健康篇优秀案例3-5个,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会同全国爱卫办组织有关专家对各省上报的优秀案例进行优选,形成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集,进行公开推介,广泛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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