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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DA发文,保健品规范化时代真正来临!

第一药店财智31阅读2017-02-07

文:第一药店财智综合

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保健食品备案管理的要求,根据《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2月7日,CFDA发布《保健食品备案工作细则(2017年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此举标志着保健品备案制正式进入落地阶段。意见稿对适用范围、备案形式及要求、备案材料内容要求、国产保健食品备案材料项目及要求、进口产品备案材料要求、保健食品的备案变更、保健食品的备案取消以及信息公开等8个方面都明确了详细的方案。意见征求截止到2017年2月28日。

意见稿另还附上了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目录、保健食品备案检验申请表等12个附件。从征求意见稿的详尽与完整规范度可以看到,保健品规范化的时代真正来了!

关于保健品的备案形式及要求

保健品的备案流程是怎样的?有哪些具体的要求?可以看出,意见稿中,手续流程实现了尽可能的简化,备案的可操作性强。首先,备案人需要获取备案登录账号,其次,通过(http://bjba.zybh.gov.cn)进入保健食品备案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备案资料,最后提交备案纸质材料即可完成备案。具体流程如下图:

保健食品备案流程图

关于备案材料的内容要求

备案人应该提供完整的保健食品备案申请材料,备案材料中对应内容(如产品名称、备案人名称、地址等)应前后一致。备案人提供的具有合法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应当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的食品检测机构出具等,《保健食品备案工作细则(2017年版)》给出了具体的要求。

关于进口产品备案材料要求

首先,外文证明性文件、外文标签说明书的中文译本应当由中国境内公证机构进行公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境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委托书(协议)等应为原件,应使用生产国(地区)的官方文字,有单位盖章或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需经所在国(地区)的公证机构公证和中国驻所在国使领馆确认等。CFDA《保健食品备案工作细则(2017年版)》给出了明确的细则规定。

随着保健品备案制的落地,将有助于对进口保健品的监管和规范,保健品的生产与流通都将迎来巨变。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保健食品备案工作细则(2017年版)》(征求意见稿)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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