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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C+互联网公司模式的A、B面:会步PE+上市公司后尘吗?

101阅读2017-03-08

  “PE+上市公司”现在有了新的变种。

  GPLP君观察到,最近在创投圈流行VC、天使+互联网公司模式,这不最近九鼎投资就宣布与百合网牵手,共同成立规模为2亿元的投资基金,用于投资婚恋相关的产业链;更早之前,赤子城与梅花天使共同成立了大航海基金,懒熊体育与华人文化、联科创盈成立元迅基金投资种子期体育项目,而专注CRM 企业级服务的纷享销客也与其背后众多VC机构共同成立了纷享投资。

  对此,作为单身狗的GPLP君有些感慨,怎么创投圈和创业圈最近都牵手一起过情人节啦? 

  这其中到底是谁主动,为何牵手,双方看对眼的主要因素是什么,GPLP君秉持一个单身狗的刨根问底的执着,决定一探究竟。

  互联网公司:资金太多,创业者成了投资人

  实际上,互联网公司作为LP不是现在才出现。

  2013年,VC 2.0基金兴起的时候,高榕资本、源码资本、明势资本人民币基金背后的LP很多都是其合伙人之前投资的明星创业者。比如源码资本背后是今日头条的张一鸣,美团点评的王兴,明势资本背后是汽车之家创始人李想,往往这些创始人最开始获得了该基金合伙人的投资,之后公司发展壮大,成为独角兽或者上市公司,他们也伴随公司估值上升实现财务自由,又反过来作为LP投资之前的投资人,这多少有些投桃报李的意思。

  而从2015年开始,这些创始人不再仅仅只是以个人名义出资,而更多变成了以公司名义出资。像美团点评、今日头条纷纷成立了自身的战略投资部,GPLP君记得当时联系了好久的一家O2O创业公司合伙人一直不在公司,问公司其他同事创始人最近动态,其回复称,最近3、4个月创始人一直在全国各地出差看项目。看GPLP君一脸疑惑,其继续解释称,公司最近成立了投资部,公司为了布局在各地谈投资或者并购的事情。据了解,即使是资本寒冬,但该公司仍然在短短3个月时间内投资了7、8个项目。好嘛,创业者与投资人身份在创业公司内部就已经实现了无缝切换啊。

  为什么最近会有这么多创业者似的投资人,或者是创业者似的LP源源不断的冒出来了,GPLP君觉得有三方面原因。

  一方面在移动互联网红利期过后,用户和收入增速双双放缓,需要通过投资来使得公司业绩没有那么难看,另一方面,互联网公司竞争从平台往垂直领域、生态体系过渡,而创业公司自己做垂直领域恐怕精力有限,于是采取了投资的方式以实现跟垂直平台的绑定,比如58同城之前投资了斗米兼职、安居客。

  当然GPLP君认为最最重要的原因是,创业公司手上资金太多了。比如纷享销客,在短短一年时间内完成了三次融资,账上现金充分,拿出来一部分作投资也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

  根据pitch book 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CVC投资项目数量相比2015年增长了12%,相比3年前翻了近三倍。

  因此GPLP君预计,未来互联网将不再仅仅只有BAT系了,而是呈现百花争鸣的局面,有美团点评系,今日头条系,还有微票系,旗下微影资本已经投资了40多家公司,管理规模超过40亿元,成长速度惊人。

  VC+互联网公司模式B面:内幕交易、决策权纷争

  对于VC机构来说,VC+互联网公司模式解决的最为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募资。以九鼎和百合网为例,在双方的协议中,九鼎作为GP拥有1%的份额,而百合网作为唯一LP拥有99%份额,后者委托九鼎作为管理合伙人进行管理,管理规模2亿元人民币。这无疑开拓了新的募资渠道,而且结构简单,募资轻松。

  最近3年,股权投资市场登记在册的参与者达到2万多家,人民币基金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保险、银行、母基金通常集中在前25%的机构,这让行业排名25%以后的投资机构顿感募资压力巨。在募资这条道路上,拼资源,拼人脉,拼口才,拉个人LP,很多时候都干着费力又成效低的事情,可能差旅费花了不少,但募资仍然困难。而VC找到了一家互联网公司作为靠山,那就是稳定的LP资源啊。

  不过凡事不能想象的太完美,由于PE+上市公司的前车之鉴,对于VC+互联网公司的模式,GPLP君仍然抱着审慎的怀疑态度。

  PE+上市公司的最经典代表莫过于硅谷天堂和大康牧业了,最开始时两者合作愉快,硅谷天堂与大康牧业共同成立投资并购基金,收购大康牧业上下游产业链资产,并通过共同运营管理,被并购资产达到之前约定的要求后由大康牧业以之前约定的价格收购。然而这种联合管理模式还是出现了问题,大康牧业在期间控股股东和战略发生变化,导致之前收购资产迟迟未履行而最终与硅谷天堂对簿公堂,虽然最终和解但是也暴露了该模式的弊病。

  很多时候,PE和上市公司对于投资标的有自己的考量,PE希望迅速在较短时间内投资项目退出,而上市公司对于收购标的、收购价格、支付方式以及市值管理有着自己的考量,双方有时很难达成一致。

  双GP决策尚且如此艰难,对于VC+互联网公司实行的委托模式则可能难度更大。

  此外这种类似为公司进行定制化投资的方式本身存在局限性。一方面投资机构最具价值的判断力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To 互联网公司并购模式,投资标准考察的不是未来增长空间,业绩,市场规模,而是股权结构是否简单,是否容易被合作的互联网公司收购。因此市场上经常能看到,这类模式的基金合伙人寻找的标的并不是行业的前三名,反而是被市场认为已经处于行业边缘的公司。

  同时另一方面,定制化的投资某一个细分领域,但是可能该领域本身可以筛选的资产池并没有那么大,好的可以投资标的并没有那么多,也会导致投到很多烂项目。这也是为什么获得二三线城市政府引导基金的投资机构业绩被人诟病的原因。带着枷锁投资,投资动作总是会变形。

  此外,VC+互联网公司模式有时候也难以避免内幕交易的嫌疑。之前说起PE+上市公司模式,总会顶着产业资本的大旗,而现在如果再提,连监管机构和吃瓜群众都会深沉地笑而不语。很多所谓的PE+上市公司模式,总是挂羊皮卖狗肉。PE机构左手资产,右手上市公司(有时候PE机构也会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几经折腾后,以虚高的估值资产注入上市公司,通过重组概念,上市公司市值得到进一步放大,此时作为股东的PE机构则坐享其成,后来,韭菜们被收割后终于明白,童话里都是骗人的。

  VC+互联网公司模式可能也存在类似风险。上个月GPLP君接触过一家某行业基金的投资人,他特别骄傲地跟GPLP君说起他们基金的最新动作,“最近至少有30多家上市公司找到我们,希望我们跟他们合作,我们选择了其中的一家公司,让他们先做我们基金的LP,之后再投资他们,如果之后有机会,我们的被投项目可以与他们产业整合,甚至是并购来退出。”

  这样的创新打法GPLP君还是头一次听说,当时没察觉出其高明之处,后来认真回想一下,真是细思极恐啊,不知不觉中VC机构就把募资、投资、退出都一口气解决了。投资机构真是老司机,财技玩的66的,GPLP明显觉得自己智商跟不上了。

  但这其中对于该基金的其他LP是否公平,信息是否予以了充分披露,是否存在与互联网公司联合起来欺骗LP的行为,GPLP还是感觉其中存在隐患和风险的。

  因此VC+互联网公司模式能否最终走通,GPLP君觉得时间是最好的答案,3年后我们再来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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