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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AD」62家药企遭通报,责令整改

130阅读2017-05-19
  • 5月18日,标示为包括同仁堂、云南白药等62家企业生产的71批次中药饮片被CFDA通报不合格,责令整改。

5月18日,CFDA对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等3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四川青神康华制药有限公司等62家企业生产的71批次不合格中药饮片进行通报,是CFAD自2017年以来最多批次的中药饮片抽检不合格公告。

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北京能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河北康派中药材有限公司、河北百合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河北祁新中药颗粒饮片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亳州)饮片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分公司等32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土鳖虫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包括性状、浸出物、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水分、二氧化硫残留量等。

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北京金崇光药业有限公司、吉林省泽康药业有限公司、上海康桥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南京正草堂药业有限公司、亳州市沪谯药业有限公司、中国亳州市京皖中药饮片厂、厦门燕来福制药有限公司、临沂天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江西省玉山东港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江西樟树葛玄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江西顺福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湖南省永州市永靛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株洲松本药业有限公司、茂名市俊邦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四川青神康华制药有限公司、新疆参茸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30批次冰片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包括性状、含量测定、樟脑、不挥发物等。

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广州至信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菟丝子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含量测定。

71批次不合格中药饮片名单

注:标“*”的药品为标示生产企业否认为该企业生产。

CFDA要求相关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上述不合格中药饮片并进行整改,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三个月内公开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相关情况及时报告。企业对产品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向所在地区的食品药品监管局提出,再进行调查核实。如确属标示生产企业生产的,由相关地区监管局对生产企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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