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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发文规范健康信息服务 传播健康教育信息要注明来源和出处

健康中国109阅读2017-08-28

三是加强信息监管。首先,要严抓卫生计生系统内监管。建立健全卫生计生机构和人员健康信息服务监管工作机制,对违法违规、违反伦理道德开展健康传播活动的,按照卫生计生部门有关规定,或者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同时,要深化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完善日常的沟通协作机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打击健康信息领域的谣言。

四是严格督导检查。宋树立强调,《通知》对于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提出了一定的要求,一方面希望从政策上、环境支持上,能够为专业人员加强科普建设营造良好氛围,另一方面要规范这样的行为,为公众提供的科普信息应该是共识,是在业界形成共识的内容。如果是个人观点或者属于科技新观点、新理论,希望能够注明出处,或者标明“属于个人观点、属于最新研究的结果”。

宋树立特别指出,科技总是在进步,科技的进步、医药科技的进步能够给人民群众的健康带来好处,但面向公众的健康知识应该是保持一个共识,我们鼓励研究创新,但新的研究成果和新观点应委托中华医学会等相关专业机构进行评议。通知规范健康信息的传播,给群众接受和使用知识提供一个最基本的信息,避免虚假信息给公众造成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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