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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妇要求无痛分娩,丈夫坚决摇头拒绝!谁来保证产妇跳楼的悲剧不再发生?

掌上医讯145阅读2018-03-29

作者:叶正松来源:江淮医学

去年盛夏,榆林产妇马某某在医院分娩期间,因不堪忍受疼痛跳楼死亡的事件,曾引起了一场全民大讨论。

其中许多女网友笑中带泪的说,不到生孩子那一刻,你永远看不清你的男人!的确,许多男人在对女人生产这一块冷漠无情,认为女人生孩子有啥?顺产后很快可以生二胎。

一个女人生命的无足轻重和人生价值,往往就在于传宗接代时的可悲境况,以及面对周围这一切人和物时的失望和无助!

尽管去年跳楼身亡的产妇事件已经渐渐远离人们视线,但是产妇疼痛问题并没有随着马某某的纵身一跳而得以圆满解决。

据3月27日都市快报消息:产妇痛得死去活来,丈夫却拒绝无痛分娩。说是有一个26岁的产妇小辰,入产房待产,痛得忍不下去了,提出要无痛分娩。丈夫却坚决地摇头,拒在无痛分娩同意书上签字,无论麻醉医生如何解释不会造成影响,丈夫的态度依旧坚决。“我恨你一辈子!”小辰哭着对丈夫喊了一句。连医生看了都心疼。

这是一个旧闻,读来却总有新意。为何?就是因为这一再引发悲剧的问题,至今也没有得以圆满解决。

医学上对疼痛程度进行划分等级,通常有10级,而一般顺产产妇所经历的疼痛程度就能达到10级痛。这是个什么概念呢?打个比方,就是用刀直接划开身体皮肉的痛级也只9.2级!

为了应对这种疼痛,让产妇在相对放松的状态下生产,很多医院推出了无痛分娩(椎管内麻醉分娩镇痛),但却很难完全实行。不少家属一听说要上麻醉,怕因此对胎儿造成影响,出生后智力发育有障碍、椎管内注射会导致产后腰痛等等,往往会坚决反对。

而家属一反对,不愿签字,医院往往不敢去冒险。但事实真相是,剖宫产使用的是浓度为0.5%的局部麻醉药物,而无痛分娩使用的阵痛麻醉药物浓度仅0.125%。而且,极少剂量浓度的麻药被注入椎管内,经血液吸收,再通过胎盘屏障到达胎儿体内的药量微乎其微。

西方国家对剖宫产率的控制一直维持在15%以下,我国的剖宫产率却一度高达45%,这其中很大原因就是在于产妇对于经阴道分娩疼痛的恐惧所致。

对此问题,有律师指出,其实根据我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很清楚,患者本人的意见是第一位的!

既然如此,为何医院还非得让家属签字呢?这个中缘由,大家都懂,那就是为了防止发生意外时家属闹事。设身处地为医生想一想,如果没取得家属签字,就按产妇的意志去做了,万一发生意外的话,家属会不会借机闹事?这样的医闹还少吗?医生的这种“冷血”正是大环境下被迫无奈的折衷行为。

这就是医闹导致的两败俱伤的后果,医生在必要时刻不敢紧急医治,患者得不得及时合理的治疗。

当然,这件事我们在为产妇叫苦、医生叫屈的同时,更应该对这一医疗制度和现状进行反思。其实,这原本不是个事的事,如今却因为医疗大环境大气候的恶化,变得无比艰难和复杂。此事原本应该按照上位法的规定,取得患者本人签字同意即可。而且,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患者当然有权决定自己的事情。可是,医院担心“医闹”,担心司法中的弹性。也因此,尽管这个“医闹”,应该由相应的处理机制,不能因为担心“医闹”,而置国家的法律于不顾。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中国的很多事情,就是这样稀里糊涂,不按照常理走。

无痛分娩事件侧面反映了一个社会现象,本来,医生是最有决定权的,但医生不能决定。其次,产妇是最了解状况的,但产妇签字没用。最后,一切都要外面站着的家属签字。

可笑么?不可笑。当医闹肆无忌惮产业化,当执法者大事化小和稀泥,当看客幸灾乐祸吃人血馒头,一切就是这么顺理成章。

每一个看似奇怪得制度,背后医院和医生都有血淋淋的教训。

尽管全民医学知识和文化素养的提高还需要很长一段路要走,社会风俗和人文环境的改良与改善以及法令法律的完善也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只是,但愿医学和社会的每一次进步,都不必非得用患者的鲜血和生命去抗争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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