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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门,正在全面掌控药品和医疗价格!

第一药店财智113阅读2018-04-10

一份抬头为广州市人社局的文件《关于印发广州地区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下称《GPO通知》)近日在医药圈广泛流传;另一方面,来自广东药品交易中心的信息显示,该中心已在省人社厅的主导下,探索“省市共建”药品交易模式。

由于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此前主要由广东卫生计生部门主导,有专家昨日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就表示,上述变化意味着广东最大的医疗服务和药品购买支付方———人社部门,正在全面掌控药品和医疗价格。未来,在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的趋势下,可有可无的辅助用药预计将很难进入公立医院。

另外,南都记者昨日还获悉,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主管单位去年已变更为人社部门。

“省市共建”看点:竞价议价双“带量”

已经被坐实的“省市共建”药品交易模式,首个试点落在佛山。

据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透露,其与佛山市人社局的“省市共建”战略合作,已于4月8日在广东人社厅和医保局的主导下完成。按照合作协议,双方将以佛山市为单位,依托省平台建设“佛山专区”,由佛山市人社局组织公立医疗机构集中采购。据悉,该模式的特点在于,既要保障竞价品种“带量”采购,又要创新推出议价品种由佛山市组织医疗机构集中“带量”,增大议价品种价格主动权,进而实现佛山地区医疗机构在“竞价”和“议价”品种上双双“带量”。而“带量采购,量价挂钩”由于被认为能充分发挥医保控费作用,正是世界卫生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规范,也是目前国家鼓励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实施的药品采购模式。

广州GPO将与药交中心信息互通

如果说“省市共建”合作,标志着省平台交易方式由电子竞价向联合体议价、委托议价等多种方式扩展,实现交易主体由单独医疗机构向联合体、GPO、医联体等多样化发展。那么,上述《GPO通知》的出现,则在提示,在人社积极介入后,广东药品交易模式创新在提速。

据了解,早在去年7月,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地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就提到实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而本次的网传抬头为广州市人社局的文件,对GPO的建设及实施制定了时间表,计划分为过渡时间和实施时期,依照计划2018年10月,药品采购将切换至广州GPO平台试运行。

广东药品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昨日向南都记者透露,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去年主管部门已经变成人社厅。“省市共建”模式是人社主导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后的首个试点项目。至于广州目前正在推行的GPO,将和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保持信息互通,并统一监管。

辅助用药将受较大冲击

据南都记者了解,20世纪初期,GPO模式已在美国的私立医院的采购活动中出现,从运行结果看,GPO每年能为全美的医疗机构节约10%~15%的采购费用,相当于每年为各类医疗机构节省约350亿美元的采购成本。

广州某公立医院此前曾参与过药品招标谈判的专家就此认为,如果GPO实行,对于部分药品,尤其是辅助用药这块将带来较大冲击。他表示,如果人社和医保部门出于医保控费原则,在GPO推行时,部分辅助用药有可能会出现“限定病种使用”的情况,没有达到标准的可能只能自费,“从常规的逻辑来说,自费支付的话,多数病人是不会愿意埋单的”。

国药控股高级顾问干荣富昨日则向南都记者表示,依照中央部委改革的思路,未来药品定价、招标、支付都将是医疗保障局的职能,广东的举措已说明了一种趋势。

对药企而言,在医保部门介入招标,并强化药物经济性考量的背景下,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或将是唯一的出路。对于老百姓而言,则将意味着能用上更多质量安全可靠的药品。

另外,南都记者从广东省医药零售行业协会一位负责人处获悉,在医保更为积极主动管理医保基金的情况下,未来在医保零售药店要接入统筹报销,或也将实施类似公立医院的零差价,即按照招标价销售。而若这一制度实施,一方面将为接入医保统筹端口的零售药店带去“流量”,但另一方面,也将压缩零售药店的盈利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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