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建三级致病菌的识别网(附政策)
国家卫计委日前印发《国家致病菌识别网工作实施方案》,并在江苏、山东等8个工作基础较好省份,选取第一批国家致病菌识别网实验室。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按照《方案》要求,编制相关配套技术文件,组织技术骨干培训,及时收集、整理和分析监测数据,指导各地开展国家致病菌识别网建设。
《方案》指出,国家致病菌识别网是以网络化信息平台为依托,采用病原识别、分子分型、基因组流行病学等新型调查分析技术,开展细菌性传染病监测与防控的实验室网络,分为国家级、省级和地市级。国家中心实验室设在中国疾控中心,由传染病预防控制所负责;省级和地市级实验室分别设在省级、地市级疾控中心。识别网中病例信息及其菌株来源主要为属地医疗机构;同时遴选工作基础好的医疗机构为哨点医院,常规开展相关病例信息及菌株收集工作。
致病菌识别网要推广应用病原细菌感染检测、耐药分析、分子分型、基因组流行病学等监测技术,提高细菌性传染病检测、监测和疫情溯源能力。监测网络信息系统要开展大数据采集和分析,实现信息共享,实行实时分析,提高疫情监测与分析的精准性。推进传染病流行病学调查分析与实验室监测的深入整合,形成更为灵敏准确的传染病监测新模式,提高暴发疫情发现和来源识别能力。促进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进一步协同配合,提高细菌性传染病监测和疫情处置综合能力等。
《方案》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协调,机构间密切配合,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保障有效运行。
附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致病菌识别网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卫办疾控函〔2017〕1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控中心:
为不断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细菌性传染病监测模式,推进细菌性传染病监测预警新技术和策略应用,我委在前期试点工作基础上,组织制定了《国家致病菌识别网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见附件1,可从http://www.nhfpc.gov.cn疾病防控业务频道下载)。现印发各地,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致病菌识别网是以网络化信息平台为依托,采用病原识别、分子分型、基因组溯原等新型调查分析技术,开展细菌性传染病监测与防控的实验室网络。我委综合考虑各地的工作条件后,选取了江苏、山东等8个工作基础较好的省份作为第一批国家致病菌识别网实验室率先开展工作(名单见附件2)。
二、各地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加强组织协调,机构间密切配合,严守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保障有效运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定期组织督导和考核,疾控机构要及时开展细菌性传染病相关信息收集、数据上报、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导和质控,医疗机构要做好细菌性传染病相关病例发现、报告及标本的采集等相关工作,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三、中国疾控中心要按照《方案》要求组织编制相关配套技术文件,对第一批国家致病菌识别网实验室技术骨干进行培训,及时收集、整理和分析第一批国家致病菌识别网监测数据,对网络运行状况进行评估,指导各地开展国家致病菌识别网建设。
附件:1.国家致病菌识别网工作实施方案
2.国家致病菌识别网第一批网络实验室名单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7年2月16日
附件1 国家致病菌识别网工作实施方案
国家致病菌识别网,是以网络化信息平台为依托,采用病原识别、分子分型、基因组流行病学等新型调查分析技术,开展细菌性传染病监测与防控的实验室网络。通过加强国家致病菌识别网建设,建立并不断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细菌性传染病监测模式,推进细菌性传染病监测预警新技术和策略应用,从而提高疫情发现和防控能力。国家致病菌识别网对于提高我国细菌性传染病的病原学监测和防控水平,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国家生物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规范国家致病菌识别网相关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部署并规范运行国家致病菌识别网,增强细菌性传染病病原确认、疫情敏感发现以及暴发预警和来源准确判定等技术能力,成为有效处置细菌性传染病疫情的重要手段,为应对新发突发传染病和保障国家生物安全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具体目标。
1.推广应用病原细菌感染检测、耐药分析、分子分型、基因组流行病学等监测技术,实现细菌性传染病疫情监测技术升级换代,提高细菌性传染病检测、监测和疫情溯源能力。
2.运行实验室监测网络信息系统,开展实验室分析大数据采集和系统分析,实现监测分析信息共享,加强信息整合,实行实时分析,提高疫情监测与分析的精准性。
3.推进传染病流行病学调查分析与实验室监测的深入整合,形成更为灵敏准确的传染病监测新模式,提高暴发疫情发现和来源识别能力。
4.促进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进一步协同配合,完善病原菌菌株的收集、管理及深度分析的工作机制,提高细菌性传染病监测和疫情处置综合能力。
5.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传染病疫情的协查和信息交流等工作,提高我国在全球传染病疫情防控中的影响力。
二、工作原则
(一)目标明确,创新驱动。以提高传染病疫情预警与防控水平为目标,加强细菌性传染病实验室网络化的疫情监测、分析、处置和预警新技术研究和能力建设,整合当前传染病监测新技术和网络信息化发展,建设具备创新性和更强技术能力的疫情监测分析网络。
(二)顶层设计,全网布局。加强识别网组织和工作的顶层设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管理,疾控机构具体实施,医疗机构积极参与,进一步完善分级管理和运行机制,推动监测工作基础设施和技术发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国家致病菌识别网工作。
(三)规范建设,稳步推进。围绕国家致病菌识别网建设的总体目标,根据各地、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不一致的现状,研究制定科学可行的实施方案,分阶段、有步骤地加以推进。
(四)问题导向,部门协同。深刻认识和把握当前传染病防控工作中的问题,以敏感发现疫情、快速处置、提高预警能力为目标,内部加强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的协作,外部加强与农业、质检、林业等部门的联合,不断完善细菌性传染病防控体系。
三、工作内容
(一)网络构成。
国家致病菌识别网是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组织领导下,各级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国家致病菌识别网相关工作。
国家致病菌识别网网络构成分为三级,分别为国家中心实验室、省级中心实验室和地市级网络实验室。其中,国家中心实验室设在中国疾控中心,具体由中国疾控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负责;省级中心实验室设在省级疾控中心;地市级网络实验室设在地市级疾控中心。
地市辖区内县区级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为地市级网络实验室提供工作支撑。
识别网中病例信息及其菌株来源主要为属地医疗机构。同时,遴选工作基础好的医疗机构设立哨点医院,常规开展相关病例信息及菌株收集工作。国家致病菌识别网网络结构及部门职责见图1。
图1 国家致病菌识别网结构和各级职责
(二)工作任务。
1.实验室监测分析
(1)菌株和信息来源。
监测致病菌菌种主要包括:我国法定传染病病原菌;医院感染相关病原菌;新发及其他疫情相关病原菌等。
菌株来源包括病例菌株以及与疫情监测调查相关的其他菌株。
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积极参与农业、质检、食品药品监管、林业等相关部门的监测调查工作,疾控机构加强对识别网实验室监测相关菌株和流行病学信息的收集、记录、分析和应用。
(2)分析内容。
根据获得的致病菌菌株所属种类,按照致病菌识别网不同级别实验室职责要求、开展相应鉴定与分析实验,主要包括菌株种属鉴定、生物型别鉴定、血清型鉴定、分子分型、耐药性检测、基因组分析、流行病学信息整合分析等。
2.信息数据填报与分析
国家致病菌识别网建立网络化信息分析系统,包括网络用户信息填报、数据存储与分析、信息组织与流通、信息查询和结果获取等。国家致病菌识别网内各级实验室和所属机构均应填写职责内的工作信息,网络内各级实验室负责组织本级和下一级实验室填报数据并执行信息分析。
发生暴发疫情和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发现院内感染聚集性病例,以及发现新发或输入性传染病时,相关检测分析信息要及时在国家致病菌识别网网络信息系统中填报。
各级疾控机构要定期汇总整理监测数据,开展数据分析,要分别撰写月度、季度和年度监测分析报告,报同级卫生计生部门。
3.监测数据分析利用
网络内各级实验室要连续收集分析致病菌型别及分子分型等监测数据,建立地区监测基线并分析变化趋势。如发现具有相同型别的菌株,将发出预警信息,提示局部暴发或跨地区暴发。确定本地区流行菌株、暴发疫情菌株的耐药特征和变化趋势,为临床诊疗用药和防范院内感染提供参考。通过病原种属鉴定和分子分型分析,发现新病原。结合流行病学调查,开展溯源分析,明确病原传播来源、传播链和扩散范围。
(三)网络工作流程。
县区级疾控中心网络实验室负责自哨点医院和其他临床医院收集感染病例菌株以及收集自疫情调查和传播因素监测等分离的菌株,进行鉴定和网络要求信息的填报,然后将菌株及信息递送至地市级疾控中心网络实验室;地市级网络实验室开展菌株鉴定和其他实验室分析,并进行本区域分析信息的网络信息系统填报和汇总分析,递交至省级网络中心实验室,省级实验室负责深入的菌株分析和本省区信息汇总,递送至国家疾控中心的国家级中心实验室,进行全国范围的信息汇总分析和全国网络范围的发布。
网络内各级实验室要及时将相关分析信息报送同级卫生计生委。各级卫生计生委要将分析信息报送上一级卫生计生委,同时通报辖区下一级卫生计生委。
四、工作职责
(一)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国家致病菌识别网的建设,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和质量管理方案,定期组织督导考核,通报国家致病菌识别网建设进展和工作情况。
省级、地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网络监测工作的管理和协调,为其提供必要的政策和经费支持。组织编制辖区致病菌识别网工作方案和计划,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加强辖区致病菌识别网工作。在确保完成既定监测任务的基础上,可结合辖区实际扩大监测规模。
(二)疾控机构。
中国疾控中心负责国家致病菌识别网的组织实施,编制国家致病菌识别网监测技术方案和标准,建立质量管理和工作考核体系,运行和维护信息系统,加强信息安全。组织开展培训指导和督导检查,定期分析和发布全国网络监测数据。
省级疾控中心负责本省份网络监测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开展重要病原细菌的分子分型、基因组和耐药实验分析,开展辖区网络内各级实验室的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工作质量管理,维护本省份实验室监测网络信息系统,及时发布相关监测数据。
地市级疾控中心负责组织辖区网络监测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开展标本检测和菌株分离,鉴定复核辖区报送的菌株,对菌株进行分子分型实验和菌株耐药检测,并定期报送省级中心实验室。对辖区监测数据审核、分析和利用,开展技术培训、质量管理、疫情调查与处置。
县区级疾控中心负责收集和转运哨点医院采集的相关生物样本,开展标本收集、菌株分离和鉴定,收集基本流行病学信息,完成信息数据填报,开展辖区疫情的调查处置。
(三)医疗机构。哨点医疗机构指定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致病菌识别网监测工作。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开展相关病例信息登记、生物样本采集与保存、实验室检测。发现可疑疫情及时上报,并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接受辖区疾控中心的技术指导和培训。
五、建设规划
根据我国东、中、西部不同地区发展情况,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达到能力建设标准为依据,分级分类逐步推进网络建设。具体建设目标如下:
(一)2017年底前,在全国8个省份建成符合标准的国家致病菌识别网实验室网络,包括省级中心实验室和本省辖区部分市级网络实验室。
(二)2019年底前,全国20个省份建成符合标准的国家致病菌识别网实验室网络,包括省级中心实验室和本省辖区部分市级网络实验室。
(三)2020年底前,所有省份均建有国家致病菌识别网省级中心实验室。其中,东部省份所有地市要建有市级网络实验室,中西部省份主要地市要建有市级网络实验室。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方案实施。各地要切实加强对细菌性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国家致病菌识别网工作。中国疾控中心要制订技术方案,推进方案实施。各地要围绕方案总体目标和重点工作,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推进,落实政策保障、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等措施,切实推进国家致病菌识别网工作。
(二)增加公共投入,确保资金效益。发挥公共财政在细菌性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的基础作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细菌性传染病流行程度,不断增加公共财政投入,逐步扩大国家致病菌识别网的服务范围,加大对西部和贫困地区细菌性传染病防控工作支持力度,完善投入方式,评估投入效果,提高资金效益。
(三)加强人才培养,提高防控能力。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细菌性传染病防控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注重培养既掌握临床医学技能又熟悉公共卫生知识的人才,在全科医生、住院医师和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强化细菌性传染病防治内容,不断提高其细菌性传染病防控能力,切实加强政策保障,使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细菌性传染病防控的人才引得进、用得上、留得住,确保国家致病菌识别网工作的延续性。
(四)强化监督监测,实行考核评价。各地要建立识别网建设进度通报制度,加强监测检测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不断完善国家致病菌识别网。卫生计生委疾控局将会同医政医管等司局针对国家致病菌识别网工作开展情况,组织考核评价,科学分析网络效益,综合评价网络效果。
七、关于国家致病菌识别网标识与标牌
(一)标识及说明
1.整体标识蓝色代表科技、网络,黄色代表预警,又为整个标识增加了亮色,增强了标识的识别性。
2.两半圆形状,顶端像素化网格寓意网络化的实验室组织;整体效果如两只互扣的手,寓意保护大众健康。
3.双螺旋DNA链图案代表网络是通过实验室相关鉴定、分子手段识别信号,开展工作。
4.黄色圆点呈连贯流线型,以黄色为基调,寓意通过实验室手段识别信号,发现暴发。
(二)标牌标准、示例
国家致病菌识别网标牌根据网络实验室架构,分为:国家中心实验室、XX省/市中心实验室,XX市/区县网络实验室。标牌尺寸为:60cm?40cm,应用的板材为不锈钢,厚度10mm,四周折边20mm。见以下示附件2 国家致病菌识别网第一批实验室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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